摘要:為進一步凈化社會治安環(huán)境,提高城市文明形象,近期,拉薩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和治安管理支隊以“集中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暨整治治安突出問題專項行動”為契機,針對存在于我市的“黃、賭、毒”違法犯罪活動進行集中摸排。...
10月中旬,拉薩警方重拳出擊,快速破獲一起水療休閑會所容留他人賣淫案,當場抓獲男女涉黃違法犯罪人員共計22人,有效凈化了我市社會治安環(huán)境,維護了拉薩的城市文明形象。
為進一步凈化社會治安環(huán)境,提高城市文明形象,近期,拉薩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和治安管理支隊以“集中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暨整治治安突出問題專項行動”為契機,針對存在于我市的“黃、賭、毒”違法犯罪活動進行集中摸排。在發(fā)現(xiàn)并掌握北京中路某水療休閑會所存在組織、容留、介紹賣淫的情況后,10月23日23時許,在市公安局的統(tǒng)一安排部署下,刑警支隊與治安管理支隊迅速行動,對該水療休閑會所實施突擊檢查,當場抓獲涉黃違法犯罪人員22名。
經(jīng)查,2014年12月底,犯罪嫌疑人陳某以發(fā)布洗浴中心招聘技師及服務員廣告的方式,招收了一批失足婦女。在進行了專門的服務培訓和考核后,該批失足婦女開始在該水療休閑會所從事賣淫活動。期間,由違法人員王某按照服務項目單以600元、800元、1000元不等的價格招攬嫖娼人員,并安排失足婦女在該水療休閑會所的包間內(nèi)為嫖娼人員提供色情服務。賣淫的非法所得由違法人員翁某按“六四”比例進行分贓,即陳某等人分四成,失足婦女分六成。
組織、容留、介紹賣淫及嫖娼違法犯罪活動,是對社會公德的破壞,也是社會治安的不穩(wěn)定因素,會對社會和公眾造成種種不良影響。因涉嫌容留他人賣淫,犯罪嫌疑人陳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違法人員翁某、王某和被當場抓獲的14名失足婦女及5名嫖娼人員均被依法行政拘留。今后,我市公安機關將繼續(xù)開展打擊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,以凈化我市社會治安環(huán)境,促進社會和諧穩(wěn)定發(fā)展。